2020年4月28日上午,谢通门县人民法院召开以张坚案为典型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动员部署会,院领导班子、各庭室负责人及全体干警参会。
会议传达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张坚案为典型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通知精神,并宣读了谢通门县人民法院《关于以张坚案为典型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方案》,部署在全院开展以张坚案为典型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
会议要求,要充分认识开展警示教育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认真开展和积极参加警示教育;要正确把握开展警示教育的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深刻汲取张坚案的教训,压紧压实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责任;要扎实做好警示教育各项工作,充分认清张坚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思想根源,结合典型案例深入学习法规制度,从院领导班子和干警个人层面自觉对照检视查纠问题,推动警示教育往深里走,真正取得实效。
次旺欧珠指出,要切实加强对开展警示教育的组织领导,要强化主体责任,分管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要落实好“一岗双责”,把开展警示教育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精心组织督导,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具体任务、方法步骤、时间进度,保障警示教育扎实推进;要做好统筹兼顾,要把开展警示教育与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和执法办案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科学统筹、融合推进,以开展警示教育为契机,推动全院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再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