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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集约+繁简分流,打开执行办案新局面
作者:米玛次仁  发布时间:2024-03-14 16:49:00 打印 字号: | |

面对执行案件增长迅速的态势,谢通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立足群众新要求新期盼,推进2024年执行工作稳步开展,积极组织开展执行执行案件集约化管理和进一步优化执行办案模式及职责分工工作,并结合实际工作,制定《谢通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关于执行案件集约化管理和进一步优化执行办案模式及职责分工的实施细则(试行)》,从而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优化案件办理流程和执行权力配置,合理利用执行资源,彻底改变“一人包案到底”的传统模式,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整合资源,重塑流程,实现执行事务集约。谢通门县法院立足工作实际,优化执行资源配置,结合分段执行工作的开展,设立以一个指挥中心为核心,分别成立初核组、查控组、信访及质效组,通过辅助事务分段式实施、标准化管理、流水线作业,实现从传统“一人包案到底”向“多人办一案、责任到岗到人”的转变,形成了“更快、更强、更高”的现代化执行工作机智,切实提高了执行质效,保障每一个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37个节点都能得到充分的管控和排查,确保每一个案件零错误。

理顺职责、细化分工,提高整体效能。结合案件的每个节点制定“内部程序表”,并确定各组的工作节点,形成分工不分家、分组不分割,环环相扣的配合衔接机制,确保各组之间的高校衔接,极大缩短了执行案件流转时间,提升了办案质量和速度,也降低了执行廉政风险。

按类分流,科学调度,确保简案快执繁案精办。根据执行事务集约,结合查询的财产有无情况将案件分流到执行团队,执行团队下设三个团队,包含快执组、繁案组、执裁组,主要研判案情,制定执行方案,办好促成和解、线下找人、现场找物、财产处置、行为执行、案件协调、决定及实施强制措施、接待信访等事项,依托执行集约化工作,各组将繁简分流的理念贯彻到程序的各个环节,实现简案出成效、繁案出质量。

下一步,谢通门县法院将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个永恒的工作主题,不断深化和探索执行工作新方式,形成更加科学化、标准化、专业化、高效化的管理模式,最大程度激发执行工作内生动力,助推执行工作稳步提升。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拉巴仓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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