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位居乡镇的优势,为实现 “法官多跑腿、群众少跑腿”的理念,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带案入庭,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便捷、高效的司法延伸服务。近日谢通门县人民法院达那答人民法庭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案情简介:琼某与旦某登记结婚近4年。原告婚前与他人生有一女,之后被告将原告带到自家,与被告一家人共同生活。因孩子不是被告亲生,被告不疼爱,加之原被告因感情不和至今已分居满两年,双方感情确已破裂,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电话向双方当事人询问了夫妻感情现状、耐心倾听双方内心的真实想法并积极寻求化解双方矛盾的方法,然而双方均表示已无和好余地,一致同意离婚。承办法官本着尊重双方婚姻意愿的原则,组织双方达成了离婚调解,并当天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调解书。
达那答人民法庭将继续主动作为,坚持司法为民。树牢“如我在诉”的意识,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起案件,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化解在基层,做到“一站式服务、一体化解纷、一次性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