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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通门县人民法院召开“无讼村居”创建
活动部署会议
作者:格桑玉拉  发布时间:2024-04-29 18:16:34 打印 字号: | |

为全面推进诉源治理工作,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营造稳定和谐社会氛围。4月29日下午,谢通门县人民法院召开2024年“无讼村居”创建工作动员部署会。会议由院党组书记、院长达瓦次仁同志主持会议。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徐金明同志出席会议讲话,18个乡镇的政法委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相关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谢通门县人民法院“无讼村居”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及《关于谢通门县人民法院创建“无讼村居”调查推荐函》, 详细阐释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及目标、任务。

金明同志指出,加强诉前调解法院审判之间的衔接配合,提高矛盾纠纷化解实效,努力让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处置在小。要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让基层党组织成为引领群众、治理一方的坚强战斗堡垒,成为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前哨,引导群众学法、用法、靠法,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打造出更多各具特色的“无讼村居”,奋力开辟新时代“枫桥经验”新境界。

达瓦次仁同志作安排部署,开展“无讼村居”的创建工作需充分发挥“法官包乡”和“法官联系点”作用,积极探索创新服务群众的有效形式,加强与基层调解组织沟通协调,用调解、和解的方式让矛盾双方握手言和,从源头上减少纠纷成讼。让矛盾纠纷化解更入人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下一步,谢通门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基层治理效能,扎实推进“无讼村居”创建工作,把“无讼”理念注入乡村社会生活,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多元联动开展“无讼村居”创建工作。切实抓早抓小抓苗头,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成讼”,助力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立案庭
责任编辑:拉巴仓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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